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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称,电梯维保单位存在违章行为,处理该违章行为的辖区市场监管局应予以记分。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记分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电梯维保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12分: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期限、范围和条件的;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冒用许可证书,以及向无资格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质量证明文件的;监督抽查10台以上电梯,其不合格率达50%以上,且负有主要责任的;上一个记分周期内定期检验复检率达30%以上的;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并被认定为应承担主要或同等责任的;存在其它电梯违法违规行为并被处罚10万元以上的。
记分周期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每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累积计算。 一个记分周期内违章记分累积12分以上的电梯维保单位为一级监控单位,标识为红色;7分以上12分以下为二级监控单位,标识为黄色;1分以上7分以下为三级监控单位,标识为蓝色;0分为四级监控单位,标识为绿色。
被扣分维保单位会受到哪些相应的惩罚?《办法》指出,一级监控单位暂停受理新增维保业务6个月,下一个记分周期监督抽查比例相应增加100%,并由辖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二级监控单位下一个记分周期监督抽查比例相应增加80%,三级监控单位相应增加50%,四级监控单位相应减少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