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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16日消息,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三次部际联席会议近期召开。会议要求,全国已完成职责整合及机构建设的地区将尽快颁布统一的登记簿册和证书,力争今年底全面颁发新证书。对于未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地方,要继续按照原有职责发放各类旧版证书,确保登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平稳有序。条例实施后,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证书,还是继续颁发的各类旧证书,以及条例实施前已经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
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土部部长姜大明表示,为确保《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3月1日施行时能正常开展统一登记工作,将制定出台《条例》的实施细则以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指导意见。
各部门将督导地方加快职责和机构整合,确保先行地区统一登记窗口设置到位,颁发统一证书准备就绪。同时,尽快颁布统一的登记簿册和证书,与《条例》实施同步启用。
他强调,要加快信息平台建设,今年上线试运行,2016年拓展扩容,确保2017年全面运行。完成国家层面统一登记窗口正式运行的技术准备工作。
目前国家层面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已完成。不动产登记簿册设计已完成,相关配套规章政策不断细化,登记信息互通共享加快推进。地方职责整合工作全面启动,26个省份完成了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全面推进,30多个市(州)完成了市本级职责整合工作,70个县(市区)完成了县级职责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