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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建厅:老房加装电梯可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作者: 2015-01-30 10:13:40 浏览: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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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9日,省住建厅房管处处长程刚与83岁高龄的“无电梯小区”居民彭胤宗,一起做客川报全媒体集群2015四川两会“民生直通车”。

  程刚首先回答了提案中的话题: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用于老房加装电梯——当然仍应获业主同意。至于住房公积金能否为项目“买单”,目前正与相关部门协调,暂无定论。“有没有加电梯的条件,只有花钱请人评估才晓得;但(评估)要是没通过,居民就白白掏钱,当然积极性不高!”彭胤宗认为,对于这项具有“一票否决权”的工作,政府应该承担起相应责任。程刚赞同这一观点,表示将积极争取把这项政策变为现实。

  程刚介绍,为确保安全,目前已确定老房加装电梯,需经过规划、建设、消防和技术监督4个部门的审核同意。这时彭胤宗插话,“住老房的居民年龄普遍偏大,很难做到几个部门来回跑。”程刚表示,正在和上述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实现“一站式服务”。

  加装电梯,应该获得“双2/3”还是100%业主同意?程刚表示,目前政策还没有最终敲定,但更倾向于后者,“若‘双2/3’同意就强行加装,在使用中会产生大量邻里矛盾,不如将说服工作做在前面。”

  彭胤宗提出,如果1、2楼居民明确表示不会出钱装电梯,但电梯又很难被定为私有财产,如何明确其中的产权?程刚表示,加装的电梯产权归出资方共有。他提醒出资人应按相关规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将产权记载在房屋登记簿上,保护各自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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