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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宅增设电梯门槛降低
作者: 2015-01-10 09:02:43 浏览:82
信息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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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市长谭君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梅州市市辖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试行)》、扩大梅州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等事项。

  关键词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门槛降低兼顾各方面利益

  住房是牵动每一个市民的话题,现在不少人换房的原因是原来的住所楼层太高,老人生活不方便。如果现有的多层住宅有了电梯,很多人将因此受益,不但举家出入方便、房子有所增值,老人居住养老也少了许多烦恼。但因为在旧住宅楼加装电梯牵涉到较多问题和各方利益,邻里间往往难以达成一致的意见。去年“两会”期间,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出台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经过前期调研、座谈会、听证会、网站公示等程序,《梅州市市辖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记者仔细阅读后发现,《规定》有许多新亮点,不仅使旧楼房加装电梯更可行、实际运作更方便,并统筹兼顾到各方面的利益。

  亮点一:门槛降低,变过去一票否决为多数通过。《规定》第五条提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该充分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

  亮点二:扩大了资金来源,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规定》第八条提出,除了业主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不包括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出资、社会投资、其他合法资金等,业主还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亮点三:不一定要业主自己申请,可委托企业代办。《规定》第十条提出,业主可以委托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提出增设电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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