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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迁建项目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2014-11-25 08:38:49 浏览: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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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迁建项目已由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金发改[2011]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金水区财政;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建设地点:郑州市普庆路与宏达路交叉口东南角。

  2.2 工程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3.62亿元,总建筑面积86829.34㎡,包括医疗综合楼和公共卫生服务大楼

  主要建设内容:病房楼二层手术室及ICU净化工程、病房楼四层产房净化工程、病房楼一楼 EICU净化工程、病房楼五楼 NICU及PICU净化工程、门诊医技楼二层 DSA净化工程。

  2.3 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的全部内容,包括病房楼二层手术室及ICU净化工程、病房楼四层产房净化工程、病房楼一楼 EICU净化工程、病房楼五楼 NICU及PICU净化工程、门诊医技楼二层 DSA净化工程,上述功能区域的装饰部分、水电安装、通风空调安装及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2.4 标段划分:共分为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病房楼二层手术室及ICU净化工程、病房楼四层产房净化工程;二标段为病房楼一楼 EICU净化工程、病房楼五楼 NICU及PICU净化工程、门诊医技楼二层 DSA净化工程。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7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1510万元;二标段:约404万元。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一种情况即可:

  (1)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5)具有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考核合格;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证明);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

  3.4经验及业绩条件(需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净化工程的施工业绩。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

  3.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6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过的完整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

  3.7 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3.8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空调主机和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组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

  3.9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10 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4年 11 月 25 日至2014年 12 月 0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路东45号名门国际北楼1915室)

  4.3如果某标段报名单位超过9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如果报名单位不超过9家(含9家),则报名单位全部参加投标。

  4.4报名携带资料:

  4.4.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有关证明(合同、社保);

  4.4.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4.3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劳动关系合同原件,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4.4.4 按3.4条款要求提供业绩的施工合同原件;

  4.4.5 按3.5条款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原件;

  4.4.6 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

  4.4.7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4.4.8 空调主机和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若为制造商,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若为代理商,以上证件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4.4.9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满足4.4.8项,并提供产品唯一授权书原件。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各报名单位须按上述报名资料顺序打印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章。投标申请人

  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注:以上资料原件以备核查(不接受公证件)。

  5.文件的获取

  5.1请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4 邮购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文件的递交

  6.1 按照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递交至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 招标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5号名门国际北楼1915室

  联系人: 联 系 人:孙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371-8622610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4年11月24日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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