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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中医院附属精神病医院改建装修公开招标项目(修改)招标公告
作者: 2014-11-13 11:58:41 浏览: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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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宁市中医院附属精神病医院改建装修公开招标 项目已由常宁市发改局以 常发改社 [2014]111号文件 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扶助资金 ,招标人为 常宁市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常宁市中医院附属精神病医院改建装修

  2.2建设地点: 常宁市中医院内

  2.3计划工期:为 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 合格工程 标准;

  2.5保修要求:按 建设部 80号令规定 保修;

  2.6招标范围: 附属精神病医院改建装修等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 [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 [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 [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 6个月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 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计划总投资: ¥ 276万元。

  5.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5.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 [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5.2当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家以下(含 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3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 [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按评审计分从高至低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 5家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其他 4家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产生。”

  5.4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 [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I”。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账户一:开户名称: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衡阳分行常宁支行

  银行账号: 8340 0311 00000 1672

  账户二:开户名称: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常宁支行

  银行账号: 4300 1560 0640 5900 0077

  账户三:开户名称: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湖南常宁农商银行宜城支行

  银行账号: 8409 1990 0224 3767 5012

  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常宁市中医院附属精神病医院改建装修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常宁市中医院附属精神病医院改建装修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将投标保证金于 2014年 11月 18日下午 16时之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8.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4年 11 月 12 日~ 11 月 18 日(工作日上午 8点至 12点,下午 2点 30分至 5点 30分) (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资料到常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常宁市建工局三楼 317房)报名: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③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④资质证书(副本);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⑥建造师注册证书及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⑦投标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

  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 [2010]136号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8.2以上资料①、②留原件,③、④、⑤、⑥、⑦、⑧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8.3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4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9.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9.1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年 12月 3日下午 15时,地点为常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常宁市建工局三楼 317房)。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

  10.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4年 12月 3日下午 15时,开标时间为: 2014年 12月 10日下午 15时。

  10.2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2014年 12月 10日下午 15时。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4-7221024。

  13.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常宁市中医院

  联系人:吴书记

  联系电话: 1380747414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 17号中信大厦 1904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0734-8439867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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