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
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三期及
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0624-14130636)
1.招标条件
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三期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福州高新区经发局榕高新区经发[2014]6号等文件批准建设。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2014 〕20号)精神,为加快项目建设,缓解建设资金压力,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该项目采用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建设合作人进行“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三期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合作。目前本项目已具备PPP招标条件,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招标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为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资建设合作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三期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高新区海西园。
2.3 项目投资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福州高新区海西园,项目估算投资总额约33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5亿元(不含财务费用),主要包括:
2.3.1创新园三期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28200?,总建筑面积约422903?,投资总额约17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4.5亿元。
2.3.2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含乌龙江大道二期、高新大道南段、高岐路、学园路、晓岐东路等5条道路,项目投资总额约16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0.5亿元。
具体工程范围以批准的各子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4 招标内容:
2.4.1本项目为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项目。
2.4.2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三期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招标完成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三期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合作协议》(以下简称“《项目合作协议》”),双方合作分批分期进行本项目项下各子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约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或其授权机构签署《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三期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以规定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授予项目公司对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分批分期对各子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开发、运营维护维修并承担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国有控股企业法人或联合体。
3.2 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
3.3 投标人2013年度净资产不少于25亿元人民币, 2013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投标人须提供累计不少于人民币25亿元的国内商业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函。
3.4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投标人作为投资人在中国境内至少已承接过两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亿元人民币的投资建设项目业绩。
3.5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已承接过一项总建筑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业绩。
3.6 为证明投标人对本项目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某个成员(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应部分或全部满足: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7 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近1年内承接过的项目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主办方)不多于3个且均为国有控股企业法人,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满足本条款上述3.2、3.3款要求。
(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9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7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1 日,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层 701 室 ) 。
4.2 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传真的形式提出投标申请(投标申请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
4.3 提交了正式投标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下述资料:
(1)投标人投标申请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3)投标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由市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原件(如为授权代理人前来报名的);
(4)投标人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投标人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3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
(6)针对上述3.4、3.5、3.6款规定的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项目业绩等证明材料原件;
(7)投标人概况和联系方式;
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加盖单位公章),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技术资料,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含招标项目技术资料)每套人民币 2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4 年 11 月 2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 45 分钟开始接收,地点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 园路68号招标大厦7层709开标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层709开标厅) 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仟万 元整(小写:¥ 50,000,000 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网站(http://www.fujianbid.com/)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9.1招 标 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科技东路创业大厦26层
联 系 人:谢佳琼
联系电话:0591-38203576
9.2 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网 址: www.fujianbid.com
联系人:陈盛、江莲珠
电 话:0591-28302123、28302216
传 真:0591-87525237
附件:《投标申请》格式
2014年11月7日
投标申请
招标编号: 0624-14130636
项目名称: 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三期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
致: 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我方在了解 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三期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 (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标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标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标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国有控股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页为签字页)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4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联合体)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