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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皖 H2140172号
发布日期: 2014年 11月 6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 高士派出所办公楼、宿舍楼、餐厅改造及附属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望江县发改委
3、招标人:望江县公安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 高士派出所大院内。
2、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 79万元 。
3、计划工期: 90个日历天 。
4、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电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必须具备 相应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外县企业必须符合《望江县县外建筑施工企业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凭《望江县县外建筑施工企业市场准入登记表》报名;
5、外省企业必须符合《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14 年 11 月 6 日 - 2014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有形建筑市场): 望江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二楼监管股,联系人:秦莉)
3、报名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③本人身份证、④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相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⑥企业资质证书、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⑧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在建工程证明和无质量、安全及市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投标的证明(望江县企业依建设主管部门通报)、⑨企业注册地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⑩《望江县县外建筑施工企业市场准入登记表》。其中:第①、②、⑧、⑨、⑩项原件装入报名资料中不退还,其它原件核实后退还,第③、④、⑤、⑥、⑦项资料须留复印件并有报名单位签章,报名资料须固定装订成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报名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 重要说明:报名和交费时拟派建造师必须到场出示有效身份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 ,否则不予受理。 投标企业同一拟派项目经理在望江县未开标项目中只能报一个项目(标段),如同时报两个及以上项目(标段),则取消该投标报名资格。报名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 年12 月2 日 9:00 ,地点为 望江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二楼开标室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到场,否则投标文件不予以受理。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通过验收付至合同价的 60%,第二年付清全部工程款。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望江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望江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
地 址 |
地 址 |
望江县城三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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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郭朝华 |
联系人 |
何金若 秦莉 |
电 话 |
13805667369 |
电 话 |
0556-7187821 |
传 真 |
传 真 |
0556-7187076 |
望江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