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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方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东安县天成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就东安县天成路建设工程施工进行BT模式公开招标,该工程已经东安县发改委以东发改[2014]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东安县天成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建设资金为县城存量土地挂牌拍卖专项资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做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BT项目法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东安县天成路建设工程(BT模式)施工
2.建设地点:东安县天成路。
3.招标范围:①、征地拆迁,②、工程施工,包括土石方、路基路面、绿化、亮化及地下管网等。
4.项目总投资:约1350万元人民币,其中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068.93万元。
5.回购方式及担保: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移交使用后,由县财政分三年依次按5:3:2的比例向承建方支付投资款,以县城存量土地出让方式筹措建设资金。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6.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要求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其注册资金必须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6.4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且不能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6.5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6.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8.投标保证金及预交规费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伍万元,预交规费和各种服务费用押金共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合计共贰佰叁拾伍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
9.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9.1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于2014年 10月 29 日至 2014年 11 月 4 日17时止(双休日休息)到东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安住建大楼四楼,东安东站对面,女英东路)报名,并自备一份加盖单位红公章的全套复印件备案,招标文件400元,其他资料费400元(售后不退)图纸由投标人直接向招标人借用(押金1000元,同时按招标人的要求使用,遗失不退,注:未中标的自行拿图纸到招标人处退押金)。
9.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1 月 25 日9时00分整,地点为:东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安住建大楼四楼,东安东站对面,女英东路)。
1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委托人(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12.本项目的监管机构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6-4215043。
13.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东安县天成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代理单位:邵阳市方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 蒋 先 生 联 系 人: 谢 先 生
地 址:东安县质量检测大楼七楼 地 址: 东安办事处
电 话: 18627464121 电 话 13278817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