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穗安招待所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穗安招待所 现对 广州市穗安招待所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市穗安招待所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穗安招待所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8311331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古工、姚工 联系电话: 020-3873106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站西北街 46号大院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州市穗安招待所维修改造工程,该工程为原有建筑改造翻新, 1幢 6层,总建筑面积约 2546.92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 2014-3112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本工程为总建筑面积 2546.92平方米 , 1幢 6层旧楼改造工程。根据施工图 MT-01至 05、 JX-01至 22 、 DS-TM、 DS-01至 11 、 SC-00至 12、 MS-01 设计补充说明等对 1、室外部份:铲除原有水刷石及批荡层,重新做防水砂浆挂网批荡,面贴外墙砖 95 × 95;拆除 1至 6 层外立面原有钢、铝合金窗,重新安装铝合金窗;屋面铲除原阶砖隔热层及原防水层,重新做防水层及隔热层;修复局部损坏原混凝土窗顶飘板;拆除原有明沟,重新砌筑明沟,明沟盖板采用 30 厚树脂复合型明沟盖板;更换原铸铁雨水管为 PVC雨水管 DN100 ,拆除屋面原给水管网,拆除原铁皮临时用房;拆装空调及每层新装 PVC空调排水管(横管Φ 32 ,立管Φ 50);部分围墙加设钢筋混凝土过梁,单面铲除原批荡,重新单面批荡,拆除原围墙顶铁网围栏,重新做围墙方钢围栏;维修及清理原有沙井、下水道、化粪池,更换原有沙井盖、化粪池盖为铸铁井盖等; 2 、室内部份:首层地面铲除原地面砖(或水磨石)及找平层、重新做防水层面铺防潮防滑砖(或抛光砖),厨房内设明沟、隔油池;墙身拆除原瓷片及批荡层, ( 厨房、售餐间、储物室、卫生间等 )面贴瓷片到顶,其它墙身扇灰油乳胶漆 ; 天花铲除原批荡层,重新水泥砂浆批荡,面扇灰油乳胶漆、部分天花做铝扣板天花(具体详见图纸);二层至三层地面铲除原水磨石及找平层,重做水泥砂浆找平层、面铺抛光砖,墙身、天花铲除原批荡层,重新水泥砂浆批荡,面扇灰油乳胶漆、抛光砖脚线等(部分为轻钢龙骨石膏板天花);拆除原有卫生间另重新做卫生间; 3 、水电部份:一至六层给排水系统改造,一至三层电气改造; 4、消防系统部份:维修改造原消防水池,更换原水泵设备、重新做消防管道、联动报警等消防系统。 (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等资料为准 )。
招标控制价为: 2861468.86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 2014年 6 月 4 日至 2014年 6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14年 6 月 4 日 11 时 32 分,
截止时间: 2014年 6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2.开标时间: 2014年 6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 1)投标担保 5.5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 2)投标报名费为 100元 /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中三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9 号)的规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上的投标报价为准。
3、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注:大、中型项目选择此项)。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 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A类 IC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 A类 IC 卡)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 1至 5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穗安招待所 异议受理电话: 020 -83113312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站西北街 46 号大院。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 )、广东投资招商网(网址: http://www.gdtzzs.gov.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www.gdzbtb.gov.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 2010-008-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
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 V2.1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穗安招待所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4年 3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