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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后卓溪整治景观建设一期工程施工监理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莆田市西天尾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1) 建设地点: 同心路到东川路 ;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1500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
4) 工期要求: 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 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 投标申请人条件:
1)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2)投标人须是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企业名录库内的企业;
3)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且任务尚未完成的监理项目累计达到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人自2014年6月3日起在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5000 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是按照荔发服【2013】14号《关于投标人预缴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文件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的企业,未按荔发服【2013】14号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4 年 6月12日9 时 00 分。提交地点: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二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西天尾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莆田市 ,邮编: / ;
电话: 13859898714 传真: / ;
联系人: 郑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 ,邮编: / ;
电话: 15959429383 传真: / ;
联系人: 林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