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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芙蓉矿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河口小区)
1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三次)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芙蓉矿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河口小区) 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能源﹝2010﹞4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企业、个人共同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补资金12.82%,企业15.22%,个人出资71.96% ,招标人为 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政策函﹝2010﹞70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宜宾市珙县巡场镇。
2.2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56511.06平方米,计划分两期招标.本次为1期工程,招标建筑面积 83363.71平方米,建筑最高层数18层。
2.3 计划工期: 610日历天
2.4 1 期工程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4#、5#、6#、7#、8#楼及总平面图明确的地上和地下工程)全部内容,(包括消防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与施工)。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应不少于2830万元。省外企业还应同时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2009年以来至少具备2个已竣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5 月 12 日至 2014 年 5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四川芙蓉集团公用工程分公司办公大楼4楼棚改办报名 ,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6 月 4 日 9 时 00 分,地点 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3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宾市珙县巡场镇兴达街89号
邮 编: 644501
联 系 人:代先生
电 话: 0831-4051917
传 真: 0831-4051925
开户银行:珙县工商银行
账 号:2314512129024529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