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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津武(挂)2012-220住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2014-04-23 10:58:11 浏览: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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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报建编号:1222202120140087

  招标备案号:12142014044023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武清施工[2014]04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武(挂)2012-220住宅项目已由天津市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武清行政许可[2014]18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保利盛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500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保利盛泰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津武(挂)2012-220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85098.5平方米,地上面积约为68887.5平方米,地下面积约为16211平方米。局部地下1层,地上2到16层。其中最大单体面积8000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天和路东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工程名称为:本项目为津武(挂)2012-220住宅项目,建筑面积85098.5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局部地下1层,地上2到16层。最大单体跨度6.6米,最高高度60米,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住宅17栋,配建2栋。本次招标范围为:桩基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强电工程、弱电预留预埋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4年05月28日 至 2016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格: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5)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6)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7)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4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4 月 22 日 至 2014 年 4 月 28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4月28日至2014年05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国华大厦709室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负责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负责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保利盛泰实业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凯(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0号

  邮政编码:300022联系人:刘武楠电话:27250066

  传  真:27250066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毛洁(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国华大厦709室

  邮政编码:300200联系人:郭宏电话:58316026

  传  真:58316026

  日期:2014 年 4 月 22 日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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