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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龙凤华塘商居城保障性住房第一期工程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2014]4号文件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专项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省专项补助58%,地方自筹42%,招标人为龙山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凤华塘商居城保障性住房第一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龙山县
2.3 规模:本工程项目总投资25511.89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24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本项目暂定监理费投标报价取费基数为:25511.89万元,监理报价取费率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执行(1.51%≤费率≤1.62%),投标人的投标标价不得低于下限值或高于上限值。
2.7 招标范围:龙凤华塘商居城保障性住房第一期工程的房屋建筑、装修及消防工程、电梯工程、电气、给排水、暖通工程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者监理综合资质;
3.2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证书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监理员5人。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拟任项目总监在龙山县有在监项目的,不得同时担任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符合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任职条件;(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监项目的证明);
3.5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入湘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6 现场监理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近3个月(1~3月)的社保证明;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2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拟任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于2014年3月27日至2014年3月31日,每日09:00时至12:00时,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龙山县长沙路住建局二楼代理公司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入湘登记证(限省外企业)
5)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复印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火车站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东头)。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龙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山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龙山县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5084346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麓谷企业广场B5栋五楼(文轩路与平川路交汇处)
联 系 人:文女士/毛先生
电 话:15116366676
传 真:0731-8967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