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树脂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东辰心语)项目 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 2013】 568号文、【 2013】 623号文、【 2013】 640号文、【 2013】 641号文、【 2013】 647号文、【 2013】 652号文和【 2013】 659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树脂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东辰心语)项目总建筑面积 626861.39㎡,共 26栋住宅楼( 2栋 11层、 1栋 21层、 1栋 24层、 22栋 33层), 1栋邻里中心、 1栋幼儿园及地下车库。
2、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区城乡路与东山大道交汇处
3、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范围:树脂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东辰心语)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含建筑、装饰、安装、配套设施等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地下室、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电梯、消防、通风、室外配套设施、绿化工程及边坡支护等全部工程)。
5、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总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 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年。
6、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7、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8、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 JGJ59- 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提供原件),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及监理人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证书原件)
4、 2011年 1月 1日 以来投标人累计独立承担过合同建筑面积在 15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至少有一栋建筑层高在 28层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务(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5、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
( 2) 2011年 1月 1日 以来以项目总监身份累计独立承担过合同建筑面积在 10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至少有一栋建筑层高在 28层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务(须提供监理合同或结算资料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 20人(其中:总监 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4人,监理员 3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3人且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拟承担岗位与《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的信息一致;(提供原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查看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是否进行电子押证。如已押证但符合解锁条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宜昌建设网 ---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申请办理解锁程序。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解锁程序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 http://219.139.130.120:8001/ychy)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14年 3月 13日 09:30时至 2014年 3月 24日 09:30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 3月 24日 上午 9:30时。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号)七楼 701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号)七楼 701室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人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本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4年 3月 13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一、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谭磊
电 话: 0717-6448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