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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焦作市解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解放区机关大院维修项目的采购公告
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焦作市解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 托,就“ 解放区机关大院维修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解放区机关大院维修项目
二、采购编号:jzcgg[2014]6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机关大院等项目进行维修及更换。本项目共分为12个标段:
一标段:零星建筑、
二标段: 空调清洗
三标段:暖气维修
四标段:大楼清洗
五标段:电梯维修、保修
六标段:户外广告牌
七标段:消防设施
八标段:电器、电线维修
九标段:监控设施
十标段:园林维护
十一标段:装修装饰工程
十二标段:蚊蝇消杀(详见招标文件)。
地 点: 焦作市解放区大院。
工 期: 2014 年度。
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其他资质条件:
一标段、八标段:
(1)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十一标段 :
(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须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三、四、五、六、七、九、十、十二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须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3月12日—2014年3月18日(8:30-11:30;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焦作市太行中路23号)
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发售
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此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4月2日9时00分
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焦作市太行中路23号)
七、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14年4月2日9时00分
2 、开标地点: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焦作市太行中路23号)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 、采购人:焦作市解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18603910271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民主中路
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03918390
地址: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焦作市太行中路23号)
九、监督单位:
焦作市解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焦作市解放区监察局、焦作市解放区审计局
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本项目以此公告为准。 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4 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