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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电梯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2014-02-20 15:27:43 浏览: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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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平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电梯及安装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西平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电梯及安装项目 ,已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西平县公安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XPGC-2014-009

  建设地点:驻马店市西平县境内;建筑规模:面积约 20000m2(以施工图纸为准)

  计划工期: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西平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电梯及安装项目(所投产品必须是下列推荐五个品牌之一的,推荐品牌:三菱,日立,迅达,东芝,西门子。)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电梯安装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厂商或代理商;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人须具有电梯设备制造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A-B级;

  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电梯) A-B级;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 2014 年2月20日 至 2014 年2月2 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时 (北京时间 )

  5.2报名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招投标室

  5.3 :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电梯)A-B级;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无行贿犯罪证明截止日期应同报名截止日期并与投标文件正本相一致 (投标截止日时未超过两个月的均为有效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相关专业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以上证件报名时验原件,留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4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三金(养老、医疗、工伤)证明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提供有法人签署的书面要求并加盖单位印章。

  6.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6.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招标代理公司另行通知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保证金:伍万元 /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递交至指定账户,并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相应证明。

  形式和金额: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农业发展银行西平县支行

  帐 号: 20341172100100000225351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

  8.业务主管部门: 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平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 西平县纪委监察局 西平县检察院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西平县公安局 地 址:西平县柏亭办事处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139383700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13803967027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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