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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法规1月1日起施行 儿童乘电梯须成年人看护
作者: 2014-01-07 10:47:00 浏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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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又是一个新的开始。从1月1日起,一批和民生息息相关的新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开始施行,这也将给百姓带来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

  儿童乘电梯要有成年人陪同看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依照规定,儿童乘电梯要有成年人陪同看护,饭店、家庭等场所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应来源于经登记的正规渠道。

  法律提出,特种设备包括锅炉、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八大类,这些设备一般具有在高压、高温、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的特点,易燃、易爆、易发生高空坠落等,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

  法律指出,在生产环节,生产企业对特种设备的质量负责;在经营环节,销售和出租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出租人负有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义务;在事故多发的使用环节,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负责,并负有对特种设备的报废义务,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以及车站码头、商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并应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同时,要求监管部门对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便于公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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