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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关人、“咬人”事故频发,厂家、维保企业、物业公司……到底谁负责?今天起,《特种设备安全法》正式实施,电梯将有“身份证”,产品质量责任和使用管理责任可以追溯。
全市共有特种设备18.14万当台(特种设备共分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八大类设备),固定式特种设备15.78万台,气瓶169.8万只、压力管道6695.97km。其中,各类电梯拥有量为6万多台,近十年来以年均20%的速度递增,位居西部第一。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起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企业建立完备的档案管理制度,从设计、制造、安装一直到报废,整个生命周期都有相应的安全信息记录,这相当于给电梯等特种设备建立了”身份证”。
“电梯企业不能对电梯一卖了之!”这位负责人说,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如果因生产原因造成其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生产企业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并主动召回。如果企业没有主动召回,政府部门有权强制召回。
去年以来,我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2起,死亡1人,与前年同比(2012年事故起数为9起,死亡人数为7人)实现“双下降”。新法还加大了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发生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将被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于个人的处罚是上年收入的30%-60%。
“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改造 去年已超额完成
据市质监督局透露,截至昨日,去年重庆“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更新已完成444台,全年改造更新400台的任务已经超额完成。市质监局数据显示,我市计划两年内完成897台“三无”老旧住宅电梯的改造更新工作,去年完成400台,2014年完成497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