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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城山庄锦泽商住小区工程(一期)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
作者: 2013-12-26 16:05:35 浏览: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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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城山庄锦泽商住小区工程(一期)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开发改建备 [2009]3 号 批准,并且本项目具有资金证明, [ 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现对 [ 科城山庄锦泽商住小区工程(一期)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 ] 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科城山庄锦泽商住小区工程(一期)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

  二、招标单位: 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小姐 联系电话: 020-82118788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3720587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2111641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东北侧地段水西村附近

  四、资金来源: 自筹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科城山庄锦泽商住小区工程(一期)的结算审核、招标工程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对比分析、签证、变更审查等内容及与各有关单位对数。科城山庄锦泽商住小区工程(一期)包含: 科城山庄锦泽商住小区工程(一期),共有 25 栋住宅楼,地上 18 层,地下室一层(局部二层,总建筑面积 353533 平方,其中地下室面积约 107410 平方,地上面积约 246123 平方。建安工程费总投资约 11.5 亿元。科城山庄锦泽商住小区工程(一期)整个项目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防水工程、铝合金门窗、室内二次精装修工程、通风工程、消防与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园林绿化与市政管道工程等为完成科城山庄锦泽商住小区工程(一期)项目的所有专业工程。

  七、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八、工程概算投资额(暂定): 人民币 115000 万元 ,本项目 基本费用含奖励预计 264 万元,招标控制价为 143 万元 。

  九、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12 月 26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1 月 2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1 月 8 日 (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 9 : 30-11 : 30 ,下午: 14 : 00-16 : 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报名及提交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地点: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 302 号融汇大厦 10 楼,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十一、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 、投标人必须已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IC 卡) , 且 IC 卡应在有效期内,未办理 IC 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前,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理 IC 卡申领手续,详细说明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服务指南栏。

  注:报名时投标人未办理 IC 卡导致其投标信息(企业及拟委派项目负责人)不能录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统的,将导致该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

  5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6 、投标人由 2011 年 1 月至今曾完成过一项 5 亿元人民币 或以上的造价咨询业务。(证明材料:提供咨询合同和咨询成果复印件加盖公章。咨询成果可以是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咨询报告、定案表,造价咨询项目征询意见回访记录表等,时间、造价均以咨询成果为准。)

  7 、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萝岗区建设和市政园林局网站 ( 网址 : http://jh.getdd.gov.cn/) 上 公布名单为准。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提交报名资料要求: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申请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 ,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 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资料时进行原件核查的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若未能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视为复印件无效。投标申请人经原件核查后用自备的资料袋现场将报名资料进行密封 。

  十三、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由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正式投标人必须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 5 名且少于 8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 8 名时,择优选取前 8 名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82118788

  地址: 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 191 号科学城商业广场 A1 栋 1003-1004 室

  十六、本公告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和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 http://www.getdd.gov.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 http://www.gdzbtb.gov.cn )、广东投资招商网( www.gdtzzs.gov.cn )、 民营经济报 及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择优表

  招标单位: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3 年 12 月 日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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