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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2013-11-26 15:28:55 浏览: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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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人:枣庄市公安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恒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编号: ZZGPGK-2013-151

  四、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项目采购

  五、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枣庄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项目采购,电梯数量为 5 部 ,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生产供货能力并能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2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 、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乘客电梯、消防电梯);

  4 、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施工类别中包含安装,级别为 A 级);

  5 、投标单位提供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6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要求;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标书售价: 300 元 / 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 9 : 30 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华夏中学院内

  (二)报名时需提供:

  (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 2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乘客电梯、消防电梯);

  ( 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施工类别中包含安装,级别为 A 级);

  备注:(以上证件如需年检的须为年检合格后证件,原件审查,并提供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提供虚假材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招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3 年 12 月 17 日 9 : 30 (北京时间);

  地点:枣庄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

  九、联 系 人:马芹 联系电话: 0632-3639699 15562216199

  邮箱: sdzzhcx@163.com

  山东恒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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