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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县房管局电梯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 2013-11-14 08:50:52 浏览: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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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县房管局电梯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13-11-13 17:00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县房管局电梯
采购项目编号 南政采招[2013]9-3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县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3-11-13 16: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县房管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宜宾市南溪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品牌电梯制造企业须具备: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改造三个A级及以上的技术资质(简称3A级);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经营5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8、代理商或经销商报名,须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的资质(简称2B级);具有除提供电梯制造企业应提交的资料外,还应提供电梯品牌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0、近叁年内完成过不少于2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指单独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项目,并与投标品牌一致的业绩); 11、投标品牌须在宜宾设有维保站(点)(提供厂家设立证明材料)或者授权委托取得安装、维修许可的宜宾单位(须提供授权书、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留下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鲜章复印件。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3-11-14 09:30到2013-12-03 17:00
标书售价 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主体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宜宾市南溪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3-12-04 15:00
开标时间 2013-12-04 15:00
投标地点 宜宾市南溪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开标地点 宜宾市南溪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宜宾市南溪区房管局,联系电话:1315469186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宜宾市南溪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31-3333798、3329503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154691869
备注 
采购预公告连接 http://182.140.133.175/ModelIndexController.do?method=toDeskTop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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