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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6日成都市官方网站公布了《成都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据了解,《成都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是经2013年6月25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该办法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从电梯生产和销售管理、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管理、事故处理、相关单位法律责任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
《办法》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每月将电梯的安全状况、维护保养情况等信息在小区内向业主公示;设立二十四小时维护保养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或者事故通知后,维修人员必须在三十分钟内抵达其维护保养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制定电梯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护保养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均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并书面如实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