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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杭州湾渔人码头(北区)海鲜城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2013-275
1 .招标条件
海盐杭州湾渔人码头(北区)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盐发改投[2012]2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海鲜城电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海盐杭州湾渔人码头(北区)海鲜城电梯工程;
2.2 工程概况:海盐杭州湾渔人码头(北区)海鲜城总建筑面积约5838.12平方米;
2.3 工程建设地点:海盐县县城围垦区内,毗邻杭州湾;
2.4 结构类型、层数:框架结构,二层;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电梯数量及要求:2站2门客梯1台,载重≥ 1 000kg 、速度 1.0m /s。本工程电梯品牌拟采用天津奥的斯、或日立、或通力或优于以上品牌的电梯;
2.7 招标范围:海盐杭州湾渔人码头(北区)海鲜城电梯设备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服务及培训、设备图表及资料等相关文件的提交、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等;
2.8 交货及安装工期: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月内交货,货到现场后1个月内安装完成并交付业主使用,且满足土建施工进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证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级证书)及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允许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须出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具有电梯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主办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
3.3 电梯制造商注册资金1.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且授权的电梯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对电梯制造商的要求;
3.4 若是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5 同一品牌制造商只能以一家投标人的名义参加投标(若某品牌出现授权两个及以上公司投标的,以先报名领取标书者为准);
3.6 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在嘉兴市范围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点。
4. 投标报名
4.1 投标报名时间: 2013 年 8 月 8 日至 2013年 8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
4.2 报名地点: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国际紧固件五金城12排南47号)。
4.3 报名时应向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制造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代理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及上述(2)的资料。
(4)电梯安装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
(5)若是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见附件1格式)。
上述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4.4 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姜佳辰 联系电话0573-86287817。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办妥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按上述4.1条所示时间,到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国际紧固件五金城12排南47号)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成本费 贰佰元 整,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5.2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向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交金额为 伍仟元 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 8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15会议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28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详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288号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联 系 人:邹俊 联系电话:0573-86091550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国际紧固件五金城12排南47号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联 系 人:姜佳辰 联系电话:0573-86287817(传真)
日期:2013年8月6日
编制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附件:
联合投标协议书
与 就 海盐杭州湾渔人码头(北区)海鲜城电梯工程 招标项目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 牵头,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主体单位,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主体方 负责 等工作;参加方 、 负责 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 。
五、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招标方同意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
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
七、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 体 方: 参 加 方:
公 章: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