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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编 号:GGPC-[2008]299
加 入 日 期:2008.08.26
截 止 日 期:2008.09.16
招 标 代 理: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广州市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越秀一、二大队业务用房项目电梯
(二)项目编号:GGPC-[2008]299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人
标的
最高限价
交付使用期
广州市公安局
有机房乘客电梯2台
90万元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天内货到现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供应商;
(二)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或代理商;
(三)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给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其许可明细表;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五)在广州地区设有常驻维修保养机构(提供证明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资格性文件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8月26日至2008年9 月16日(办公时间内)
(二)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前台
(三)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通过转账支付购买的方法如下:
1. 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广州市商业银行恒福支行
账 号:800102204811018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GGPC-[2008]299号招标文件”
2. 登录本中心网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内下载招标文件(点击左上角的附件即可下载)。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加密文件,划款后填写下载包中的《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连同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单传真至(020)83581722-335工作人员收,再致电020-83581674向工作人员索取密码(现场报名购买的可直接现场索取密码)。
(五)本中心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注:无论何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须准确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并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四、招标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书面提出问题。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9月17日上午9:00~9:30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9月17日上午9:30
(三)开标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起义路200号
联 系 人:曹明 联系电话:83113312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42号金丽楼首层(永泰路路口) 邮编:510095
采购项目联系:(020)83504538 刘伟 传真:(020)83581722-337
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20)83582957 廖小姐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周一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