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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作者: 2008-09-02 11:42:58 浏览: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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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作为与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特种设备,其安全性能是否良好直接关系着乘客的生命安全。电梯安全性能主要通过维护保养来保证和实现。为此泰安市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明确电梯维保时限和内容。大力宣贯《山东省电梯维护保养要求》,明确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电梯使用单位每半个月必须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同时,明确实施保养的基本内容。通过大力宣贯,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维保时限、内容和要求做到了心中有数。

  确保电梯维保及时到位。目前在泰安从事电梯维保的单位共有14家,而注册为泰安市的维保单位仅有4家,其他10家单位为外地维保单位。为确保电梯维保及时到位,泰安市局要求外地驻泰电梯维保单位必须在泰安设立维保办事机构,建立24小时安全服务的值班电话,并向用户进行公示,保证在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或其它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市区30分钟,其他地区不超过1小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以确保人身及电梯安全。

  推广电梯维保电子监管系统。泰安市局确定全市宾馆、饭店、商场、医院、学校及党政机关等人口密集区在用电梯的维保必须实行电子监管,以确保维保及时到位和加强安全监察,确保安全运行。目前泰安市局已确定了4家电梯维保单位34家人口密集区的81部电梯作为前期试点对象进行了电梯电子监管试点工作。待试点成功后,全市电梯电子监管工作将全面展开。

  加大电梯使用和维保安全监察力度。加大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核实电梯维保单位贯彻落实维保责任义务情况,进一步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严格落实电梯安全责任和义务,确保电梯维保工作要求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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