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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作者: 国际电梯网 2013-03-27 11:58:59 浏览:288
信息来源:国际电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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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泸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办法》要求在用住宅电梯必须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检验机构应按规定时限对申报的电梯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特别是住宅电梯的安全,该《办法》对电梯的维护、保养、检验作了明确、严格的规定。《办法》指出,住宅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电梯维保单位要配备与维护保养电梯数量相适应的维保人员(每2人维护保养的电梯数量不得多于60台/月),维保单位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住宅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要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开展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应让业主代表参与,并接受监督;要建立每台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档案,记录电梯故障情况,档案至少保存4年;要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接到电梯故障或电梯困人事件报告后,要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实施救援和排除故障,市区抵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其它地区不得超过1小时。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要与使用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合同有效期限不得少于1年。电梯维保单位不得签订虚假维保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维保工作,维保人员不得在两个以上单位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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