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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出台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作者: 国际电梯网 2013-03-05 08:59:40 浏览:107
信息来源:国际电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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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电梯安全事故的不断增多,这个平时被大家容易忽视的电梯也逐渐走进了公众的视野,各地纷纷出台电梯安监管理办法。常州市于2月1日正式实施了《常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电梯故障因多重因素引起

    首先, 房产开发商是电梯的选择者,也是电梯相关附属设施(电梯机房、井道等)的建设者。开发商为了利益最大化,往往选购配置性能、质量较低甚至最低的电梯,这些电梯的零部件易损耗,使用可靠性低,给电梯安全埋下了隐患。其次,相关附属设施设计不合理。很多高层电梯在井道建造过程中,都会在井道底部留下排水口,一旦房屋地下室进水而排水不畅时,淤积在地下室的水会顺着排水口倒灌入电梯井道,轻则会腐蚀井道内电气元件和机械部件,重则直接造成电路板甚至电梯控制系统的损坏,随时会造成停梯的危险。

    还有一些,比如线缆配置不规范,小区物业不负责任、维保单位的工作不到位以及乘客的不文明乘梯等等。

《办法》明确职责 大家需共同努力

    电梯的安全来自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等多个环节,造成电梯隐患的最大根源就是:人和钱。

  所谓“人”,就是既缺少人力、缺乏管理和规范,又缺乏安全意识和理念,从开发商电梯选型配置时的不到位→建设中的不规范→物业公司的不负责任→业主的随意损坏和恶意破坏→维保单位维保工作走过场,每个环节都反映出各人只顾及当前利益和自己的利益,没有考虑长远利益和公众利益。

    新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对于电梯选购、安装、移交电梯时,除了必须履行的职责,明确了电梯紧急报警线路、底坑防水等相关设施,在质保期内应当承担相关质保责任;并应及时向电梯使用单位移交完整的技术档案及各项资料。

    尽管《办法》对住宅电梯的设置、安装、保养、维护和使用等都作了相应规定,但要把它真正落到实处,还得靠最终的执行者,需要各方齐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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