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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将实施
作者: 国际电梯网 2012-12-07 10:35:32 浏览:102
信息来源:国际电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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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地方标准《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从12月20日起实施。电力专家提醒,市民入住新住宅,必须首先搞清楚入户供电设施的容量,一定要按照电能表的容量来配置家用电器。  
    双重电源供电保障电梯安全

  近年来,因为地皮金贵,不少楼盘开建高层或超高层建筑楼,小区看起来也更现代气派,搭乘电梯逐渐成为住户上下楼的重要方式。但随着夏季用电高峰来临和全区供电缺口不断拉大,南宁市对部分地段进行了紧急限电。紧急限电时,曾多次发生市民被困在电梯中的惊魂一幕。

  市民希望搭乘电梯时更有保障。老版《规范》提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居住区内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负荷按性质不同分为一、二、三级负荷。属于居住区内一级负荷的19层及以上居住类建筑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等,要求“宜由两路公共电网电源供电,或由一路公共电网电源加另一路自备发电设备供电并有自动启动装置,且能在突然停电30秒内自动供电”。但电力部门业内人士指出,这个“宜”字,意味着该条例并不是强制实施,所以有时开发商为了节省成本,会选择视而不见。

  今后,市民被困电梯的情况将会有所减少。新《规范》强调,居住区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双重电源应互为闭锁,备用电源容量应能满足一、二级负荷用电的需要。新旧两版《规范》的相应表述中,“应”代替“宜”,一字之差却意味着要求升级。记者了解到,配备自备电源的电梯,在遭遇突然停电时,其自备电源系统马上启动,可以安全运送电梯至一楼并打开电梯疏散电梯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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