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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据介绍,目前该市登记在册的电梯达3.6万余台,且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长,电梯安全管理工作随之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作为2007年出台的《无锡市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升级版”,修订后的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电梯使用责任,解决了公共场所电梯安全和电梯重大维修资金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修订后的《办法》在电梯应急处置协调机制的建立、应急预案演练、电梯事故调查处理、事故报告与电梯社会应急救援等方面,都作出了细致的规定。如第三十一条规定,除不可抗力外,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接到电梯困人报告后,应当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