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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6.19 1.14% 股吧 研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11月8日收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电梯")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开
发中心")签署的《土地移交确认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广日电梯与土地开发中心签署的《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中约定,广日电梯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向土地开发中心移交土地,并签订《土地
移交确认书》。目前,广日电梯已按约定完成了土地移交手续。
二、按照《补偿协议》,在广州市发改委下达关于本项目立项批复、土地开发中心落实资金并核实产权边界与规划单元吻合满足出让条款后,土地开发中心将向广日电梯支付补偿款。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