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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地铁、火车站、机场等公共交通场所常年客流量大,电梯负载重,一旦发生事故或故障,后果严重。市质监局、市交通委等部门此次联合对电梯的运载使用状况进行规定:运营部门应在电梯每日开启时进行试运转,运行时要进行定时巡检,停运后要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在客流高峰时段,运营单位应在关键位置安排专人值守,负责疏导客流,并监测电梯流量及其他故障;当客流过于集中、超过电梯额定工况要求时,及时采取限流或停运措施。市质监局表示,由于目前电梯标准中只有承载量的上限,但对运行时长并无标准,且各场所客流变化复杂,所以采取限流和停运更多的需要凭借以往的经验。市质监局目前已要求各电梯厂商和运营单位根据具体客流情况,进行连续超载最长时限研究,据此制定科学的限流或停运标准。
目前,全市地铁线路中有电梯2000余台,其中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约1500台。市质监局要求,地铁等交通场站的电梯质量,将由电梯生产厂家终身负责。据了解,目前本市公共交通领域的电梯中,有半数并非由厂家维保。市质监局要求,此类电梯在目前维保合同到期后,需由厂家对维修保养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并给与技术支持和监督。未通过审核的维护保养单位一律不得继续日常维保。地铁、机场、火车站等交通场站新安装的电梯,全部落实厂家终身负责制度,由电梯制造厂家负责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质量终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