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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从上海市工商局12315热线来电中,市消保委受理了消费者投诉1932件。其中,涉及商场自动扶梯存安全隐患致人身伤害的投诉值得关注。目前,对于消费场所的安全保障问题,没有明确的标准可依,很多商场实施起来都是凭经验或靠临时措施。
市民张女士反映,上周末她携5岁幼子到商场购物,其间乘坐商场自动扶梯时,儿子的脚被电梯侧边夹住了大脚趾,致使指盖完全脱落,向商场反映后,对方派员陪同就医,哪知派出的员工竟在就医路上不告而别。事后张女士去商场查看了扶梯,发现扶梯没有安装防夹毛条,且电梯口的警示标志不明显,扶梯两边的夹缝也大小不一,存在安全隐患,张女士为此多次与商场交涉,商场却坚持认为他们没有过错。市消保委认为,相关商场应注意借鉴好的保障方法,尤其对于电梯此类“特种设备”要按规定做好维护,还要做好相关乘坐警示提示;对于已经出现的问题,商场不能一味回避,应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友情提示:使用自动扶梯应注意
1、经常紧握扶手2、不要站到级边3、不要把头或手伸出梯外,否则可能撞到天花或相邻的扶梯4、不要奔跑嬉戏5、不要使用电动扶梯搬运货物,婴儿车、货物推车等应使用升降机。6、使用轮倚、拐仗的乘客应该尽量使用升降机7、要照顾小童及老人8、电动扶梯都会有紧急刹停的按钮,供遇上意外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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