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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变身“跳楼机”维修费由谁来出
作者: 2012-08-16 15:18:24 浏览:130
信息来源:国际电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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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青岛新贵都小区的贵先生向记者反映,一周前,小区内一部电梯运行期间突然从28楼跌落至15楼,电梯内人员严重跌伤。记者了解得知,电梯停运、掉层丢号等现象在该小区内屡见不鲜。有业主指责,物业迟迟不修电梯是为了省电费。 贵先生对记者表示, 7月24日,一名居民乘坐电梯时,电梯从28楼突然跌落至15楼,造成该居民严重跌伤,至今不能下床,而类似的电梯故障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贵先生说,自己所居住的新贵都小区2号楼属于高层住宅。7月初,楼内的一部电梯突然发生故障停止运行,对楼内居民的出行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本以为电梯很快就可以修好,但如今一个月过去了,始终不曾见到电梯维修人员前来维修。”据贵先生介绍,小区电梯是由青岛菱迅电梯有限公司进行维护和保养。期间业主们询问菱迅电梯维修进度时被告知,小区物业——青岛新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一直不让工人前去维修,原因是电梯耗电量大,停运一部电梯可以节省开支。“我个人还有认识的业主们都按时交纳电梯运行费,如今物业擅自停运电梯,那省下来的电梯运行费哪去了?”贵先生表示,因为电梯问题业主和物业之间一直存在矛盾。

根据贵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了青岛菱迅电梯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此次2号楼停运电梯需要更换部件,并不在日常的维保范围内,需要物业公司另行支付购买部件所需的费用。据该负责人介绍,电梯停运约三天后菱迅已经查出了问题所在,并将所需部件的名称、费用等报给了新天物业,但新天物业一直没有支付费用,导致电梯迟迟得不到维修。“目前菱迅已经先行垫资购买了部件,物业只需支付部件的费用我们可以立即对电梯进行维修。”该负责人还向记者透露,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菱迅公司一直未收到新贵都小区的电梯维保费。

针对菱迅电梯公司的说法,新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孙先生给予了否认。孙先生表示,新天物业从未拖欠菱迅公司的维保费用,也从未刻意停运电梯。孙先生称,电梯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维修费用应由业主承担。由于这期间有业主拒绝支付,导致物业公司迟迟无法收齐电梯的维修费用。目前,新天物业已经垫付购买部件所需的费用,购得部件后将立即对电梯进行维修。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住宅电梯需要更新、改造、维修的,其费用应当由业主共同承担,物业只是作为业主和电梯维修公司的中间方,负责代收费用。此外,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维修需要使用房屋公共维修资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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