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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白云区春晖闲庭小区D栋电梯“停工”半个月,迟迟未能修好,这让住在高层的业主苦不堪言,八旬老人甚至只好搬出去住。“电梯7月修过一次,没用几天又坏了。”住在D栋高层的陈女士叫苦说,现在电梯已“停工”半月,家中八旬老人不得不搬出去住,自己只能常去探望老人。许多业主都无奈地表示,电梯故障对他们来说,已是“家常便饭”。C栋业主则反映,C栋电梯自8月8日晚上起无故被停,他曾打电话给物管中心要求重启电梯,但是物管并没有采取相应措施。
物业管理负责人称,D栋电梯系零配件损坏且较严重,已请电梯公司维修,大概下星期能修好。C栋电梯则是上一次维修的公摊费用还没收齐,估计电梯公司关停电梯,他们并不知情。物管中心负责人称,每个月会进行两次电梯维护保养,但没大修过,主要是缺乏专项维修基金。在2002年售房时,开发商并没有向业主收取专项维修资金,另还有些业主共拖欠199万元的物业管理费,以致没有多余资金进行维修。而未缴管理费的业主则称,不交管理费,是因物业管理不善,经常“电梯坏了没人理,楼梯灯要自己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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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维修资金的一般步骤
首先,相关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没有业委会的向物业企业,提出申请;然后,小区物业拿出方案,垫资维修,方案包括维修项目、预算、分摊范围、如何选择维修单位。如果涉及费用较大的话,还要有审计、监理等内容;方案制定好后,要送给业委会初审,方案及分摊清册等资料必须通过三分之二业主的签名同意;下一步,物业公司将有关材料在小区显著场所公示七天;其他业主没有集中性反对意见的话,便可向住建部门申报。
2、四种情况不能使用维修资金
市房管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提醒:四种情况不能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别是:住宅未过保修期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等施工工程;业主自己造成住宅损坏的;物业合同里规定应由物业企业承担的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