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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楼层“身高”的不断增长,电梯安全问题已引起市民的普遍关注。昨天上午,市民赵先生致电记者,反映其所居住的皇都花苑小区的电梯本应在2011年底进行检查,但半年多过去了,电梯迟迟未年检。对此他担忧如果电梯“带病”工作,会有安全隐患。据了解,赵先生家住皇都花苑小区高层,平日进出都靠电梯。最近,他意外观察到,电梯的年检到期时间是2011年12月12日,但该小区物业至今未进行新一轮年检。“电梯不年检,如果有什么毛病,那这‘带病’的电梯让人怎么敢坐?”对此,赵先生立刻与物业公司取得联系,并告知了相关情况,希望尽快对电梯进行年检,但不知何故,物业公司却迟迟没动静。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皇都花苑实地了解情况,在走访了3幢、5幢、8幢的电梯后,正如赵先生所说,电梯内确实没有任何安全检查标志。
随后,记者找到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该物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在2012年的4月份已经更替了物业公司,而早在更替前该小区的电梯就已经接受过年检了,但由于当时的物业公司并未支付年检费用,所以导致年检合格证未下发,目前他们也正在跟原来的物业公司沟通协商,看能否解决这个问题。记者随后走访了解到,目前嘉兴市少数小区或单位忽视电梯安全,逃检、漏检现象依然存在,过期、滞后年检现象更是普遍,有的甚至拖延数月之久,导致电梯“带病”工作,安全隐患令人担忧。如梁林帆影庄等小区,一位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称物业不报检是有原因的。“有不少业主没交电梯使用费,钱没收上来没法报检。”这位工作人员无奈地告诉记者。
对此,记者在嘉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了解到,电梯的年检费采取五层以上收取600元,每加一层收取50元,以此类推。市民乘坐电梯时可观察电梯有无安全合格证,如果没有是不能载人的。特种设备检测院电梯安检部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电梯内必备设施包括张贴的《安全检验合格证》或复印件,警铃或对讲电话,建议张贴温馨提示等标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TSG T7001-2009规定,电梯的年检周期是一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所以,查看电梯上次的年检报告或监督检验报告的日期,在该日期的11个月后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向当地的特种设备研究院(也可能是特种设备检验所)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按相关收费标准缴纳检验费。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规定:“未经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定期检查每年一次,使用单位须按上一年检验合格证签发日期到期日前一个月到特种设备检验所报验,确定具体检验日期。
一、使用单位应备如下资料及事宜: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2、前一年定期检验报告(包括整改意见书)。
3、电梯计术资料。
4、与维位签发的保单维保合同。
5、本单位有关电梯的管理制度。
6、交纳定期检验费。
二、维保单位应备事宜:
1、本单位维修、保养资质证书;制造厂的委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正常情况下应备配合检验的维保人员。
检验 1台——6台 至少2名
检验 7台——10台 至少4名
检验 11台——20太 至少6名
三、领取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1、被检验电梯结论为“合格”的电梯可于十日内直接领取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2、被检验电梯结论为合格,但有整改项目的电梯,需由维保单位整改完毕,并填写结果后,由电梯使用单位在整改意见书上加盖公章后办理领取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3、被检验电梯结论为不合格的电梯,需由维保单位整改合格后从新检验。使用单位应在整改意见书上加盖公章确认,经再次检验合格后,办理领取检验报告及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