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玻璃电梯间占用人行道 行人看不清被撞直流鼻血
作者: 卿荣波 2012-03-27 09:47:53 浏览:103
信息来源:华商报
[打印]

    电梯间在大厦里好好的,可西安一座大厦却将它移到了楼外。这看似不大的变动,方便了自己,却影响了市民走路。这不,一位上年纪的女士一不小心就撞了上去,撞得头晕眼花鼻子流血。  

    遭遇    六旬老太被撞出鼻血 

  61岁的宋老太从老家到西安来带孙子。24日晚7时许,她饭后散步经过雁塔路南段“阅唐阁”,这是一栋处于雁塔路和小寨东路交会处西北角的环形建筑。当她从雁塔路拐到小寨东路时,突然脸部感觉到疼痛,“是撞击到物体上面的感觉,头‘嗡’的一声响。鼻子也开始流血。”25日上午,老太太回忆当时的情景时,都快哭出来了。宋老太说,她缓了十几秒才回过神来,看到挡住去路的是个四方的玻璃房子,玻璃很透明,从东侧看过去,西侧的行人街景都看得很清楚,“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电梯间,但上面什么提醒标识都没有,从楼的北侧沿人行道拐过来,稍不留神就撞了上去。”

  老太太气愤地说:“电梯间怎么建到人行道上去了?希望更多的人不要撞到这楼外的电梯间上。”

    目击    5分钟内多位行人撞上去

    “阅唐阁”楼外有两个电梯间,一个在雁塔路南段上,通向4楼的一个烤鸭店和一个辣子鸡店;另外一个在小寨东路上,通向2楼的一个火锅店。两个电梯间都是玻璃幕墙,之间只有五六米距离,紧贴着大楼修建。

    25日晚8时许,街上灯火通明,记者在“阅唐阁”拐角处观察约5分钟,由于雁塔路南段上的那个电梯间北侧是银行,有一个坡道将电梯间和人行道隔着,行人步行经过时,都能提前避开,但在经过小寨东路上的那个电梯间时,就没那么幸运了。

  短短5分钟内,有20位市民从雁塔路拐到小寨东路上时,其中6位市民毫无预料地撞到电梯间玻璃上。一名20多岁的女士撞上去后,摸摸电梯间的玻璃,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名男子撞上后,骂了一句脏话离开。所幸他们速度不快,并无大碍。其他几位感觉事情不大,笑了笑离开了。

  除了9位行人很敏捷地躲开电梯间继续行走外,还有5位市民快走到电梯间前,才猛地看到前面还有障碍物,一位高中生模样的市民紧急避开时,还差点跳了起来。

    调查    物业说是方便商户改装的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调查时,仍看到一些路人会在户外电梯间前“诧然止步”。“阅唐阁”上的商户也承认,的确有市民行走时会冷不防撞上电梯间。

    “雁塔路上的那个电梯间早了,小寨东路上的是2011年10月才建的。”一名商户说,两个户外电梯都是通向楼上的商户。小寨东路上的电梯间以前在大楼内部,是被移到外面的。在“阅唐阁”一楼大厅,现在还有电梯间的梯位和上下电梯的按钮。

  陕西雁星商务有限公司负责“阅唐阁”物业的一位田姓经理说,这两部户外电梯是楼上的商户提出需要,为了方便商家才改装的,有手续。记者提出能否看下手续时,田经理称,手续在公司总部,暂时还看不了,“城管执法局有要求,玻璃上禁止张贴任何标识,我们以前贴的都撕了。”他说,会想办法解决户外电梯间的事。

    处理    规划部门介入调查

    西安市规划局雁塔分局监察队工作人员昨日也进行了现场调查。监察人员讲,经初步调查,“阅唐阁”的这两部户外电梯没有在规划部门备过案。具体处理方案还需进一步研究,“这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楼体外面加建的电梯对城市规划的影响不大,我们会要求其补办手续;如果有影响,我们会要求其拆除。”

    加建电梯不是想加就加    得经过批准才行 

    记者在西安走访时,发现含光北路多处大楼在楼体外面都加建了电梯,这些电梯都占用了原本供行人使用的人行道。

    对此,西安市规划局雁塔分局工作人员称,在楼外加建电梯,必须要向规划部门申报,规划部门会根据《城市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周围交通情况以及四邻市民的意见,综合判断是否可以加建。“对加建的外形也要审批,总体原则是不影响城市规划,不影响交通,四邻没有矛盾。”

    昨日规划部门表示,将会对市内户外电梯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会严肃处理。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声明: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如有侵犯他人声誉、版权或著作权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请来电或来函告之,我们将予以更正。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资讯
  • 上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