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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中国电梯业
作者: 2008-12-24 17:40:44 浏览: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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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入世协定书的承诺,整机的电扶梯的零关税在正式入世时即时生效,而垂直电梯的零关税也将在2002底生效。随着IT行业的全方位开放,与电梯有关的电子元件的低关税或零关税也很快实行。而按照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的原则,进口许可证不得用来限制贸易。这意味着,关税与非关税的壁垒将很快撤销,进口电梯产品进入中国电梯市场将大开方便之门。那么,中国入世对中国电梯业到底是挑战还是机遇?是喜是忧,还是喜忧兼半呢?  分析电梯市场的价格差异和我国电梯业的现状及特点是寻找答案的理所当然的途径。

  1 进口电梯产品和国产品的价格对比
  电梯是典型的机电一体化产品,而机械电子产品中的某些产品如汽车类进口产品的税前到岸价大幅度低于国产品。这种高比例的负价格差以及国内与国际生产能力的悬殊的差距,一旦解除关税的壁垒,就必然造成不可抵挡的冲击波。电梯产品又如何呢,按目前市场价格情况,我们不妨粗略列表对比一下(见表1)
 
表1 电梯产品参考价格对照表(折人民币价) 价格/万元

  
  纯国内厂家产品多以低价促销,在货梯和中低档市场有一定的生存空间。名牌合资厂的产品和非名牌的进口产品价格相当,但性能并无逊色,且其服务机构较健全,故乐为市场接受。
 
   从这种直观的价格比较,我们可比较安心地看到电梯产品不可能出现象汽车产品或农业产品那样的低价向国内市场倾销的冲击波,但是在一片"狼来了"的呼声中,中国的电梯业应如何应对呢?

  2 "狼"早已来了

  中国的电梯业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而发展,70年代之前仅有的几个国企电梯厂只能代表中国民族电梯业的萌芽状况。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对基本建设投入的增加,电梯的使用量也猛增,但因为国产品还处于低质量的初级阶段,国内电梯市场特别是高层高速电梯基本上是进口产品的天下,使国际知名品牌的电梯获利不菲。但一方面是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阻截,一方面是对外商投资优惠的政策吸引,国际知名品牌的合资企业,例如中国迅达、天津奥的斯、上海三菱等,在80年代已出现。其后其他品牌的合资企业,也相继出现。时至今日,国际知名品牌的合资厂的产品成为了国内电梯市场的主流产品。一些中小型的外国电梯企业也纷纷在中国寻找合作者以期在庞大的中国市场中争得一席之位。这也就是说,早在80年代开始,国际知名品牌已通过中外合资的形式进入中国的电梯市场。在当时民族电梯业十分脆弱的情况下,几乎毫无阻挡地占据了中国的电梯市场。值得庆幸的是当时的外国厂家实际上想象不到中国电梯市场的肥肉有多丰厚,他们一方面是试探性投入,另一方面则只是希望合资企业成为合作伙伴去推销他们的产品。所以他们不约而同地在合资的股份中采取当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份的最低比例限额25%,以致把控股权拱手让给了中方。直至进入90年代后,他们看到了中国市场的蓬勃发展趋势,才纷纷要求增资、增股争取控股,甚至重组或重新成立持控股权的新合资企业。

  15年的马拉松式的入世谈判虽然反映了某些经济强国对中国融入世界经贸大家庭的阻拦,却在客观中为中国电梯业赢得了发展的空间和时间。试设想,如果在80年代末就加入了当时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那么外国厂家就不是以合资形式来瓜分中国市场,而是直接以进口产品来占领中国市场,也就没有现在中国电梯的产业规模。虽然中国的电梯企业以中外合资为主流,大踏步走进中国电梯市场,但却要以带动中国电梯业的发展为代价,同时与中方投资者分享利润。

  3 电梯业的产业结构特点

  外国电梯厂家以合资企业的形式来占据中国市场的另一个原因是于电梯业本身的产业的特殊性。其他机电产品如轿车、电视机、空调机等产品可以靠大规模流水作业,下线之后直接交付消费者使用。而电梯产品在出厂前应经过量体裁衣式的适应性设计,在出厂后必须经过组装、安装、现场调试、检验和维修等过程,才能投入使用,故只能对其零部件进行流水作业生产线。换言之,电梯产品在机电产品中相对上是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外来的产品必须有当地代理商和劳动力相结合才能推销。就产量而言,世界级大型电梯厂商的年生产能力充其量就是一万台左右,且必须有市场需求才能配合产量。因为电梯通常是按先接单后投产的方式来安排定额生产的,而不象轿车、电视机一样采取先投产后待购的批量生产方式。电梯的这种产业结构特点使大规模低价倾销并不能轻而易举地得逞。相反地通过合资企业去吸纳廉价劳动力,才能取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中国的地大物博,语言、文化和社会结构的差异,也迫使外国电梯厂家必须寻找国内合作者,才能顺利进入中国市场。

  4 世界知名品牌在中国市场的利益组合

  世界电梯业经历了百余年的汰弱留强,有能力冲击中国市场的也不外乎十多家,而他们在中国的合资厂也差不多都是他们在国外最大的合资企业。他们在中国电梯市场上的利益主要由以下4方面组成:⑴直接推销电梯产品(主要是高档高速品种)的利润。⑵合资企业中的分红。⑶出售相关技术的技术转让费。⑷利用在中国的合资企业生产的零部件为其国际销售网配套。

  后两者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使国内电梯业受惠,而对于前两者则是国外电梯厂家在中国市场获利的两只脚走路的策略。他们当然希望既从直接推销中获利,又从合资企业中获利。但由于"入世"前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长期作用,以及合资企业的迅速发展,国外厂家的产品的直接销量在90年代后期,特别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逐年递减。中外合资厂的产品成为当今中国电梯的主流,不少国外厂家也开始致力扩展合资生产厂而淡化直接销售产品,他们从合资厂的分红获利已经超越了直接销售的获利。因此,即使关税和非关税的壁垒完全取消,外国厂商大量销售与合资厂生产的相重叠的产品的意义和可能性不大,只有那些与合资厂产品有互补作用的产品的销售量有大幅增加的可能。当然,每个品牌的外国厂家都希望最大限度的占有市场,而且由于其本国经济低迷,本身应面临开工不足和裁员的隐忧,而希望大量销售产品。也就是说,同一品牌的进口品和合资厂产品之间,也存在竞争和利益均衡的问题。如果进口品增加了,合资产品会减少,也就减少了他们在合资企业的分利,他们必须均衡大量直接销售的利弊。另一方面,各个品牌在中国市场上的竞争,主要是通过合资企业(包括代理机构)进行。不同品牌之间的竞争显然要大于同一品牌的进口品和合资产品之间的竞争。这就迫使各世界知名品牌的厂商加大对其中外合资企业的投入。近期各大合资企业均有外方加大投资额争取控股权的重组活动,而技术上也加快新技术的投入。在合资初期,他们多以二代、三代甚至淘汰技术来投入,但近期却纷纷以最新技术投入,以图抢先占据中国市场,同时也可作为扩张国际市场的生产基地。这将大大加速了中国电梯技术的改进步伐。

  5 《非关税壁垒协议》对中国电梯业的影响

  WTO协议文件中与工业贸易相关的非关税措施协议包括有《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海关估价协议》、《装船前检验协议》、《原产地规则协议》、《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等,其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对电梯业影响比较大,而其他协议则与其他工业品情况相似。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成员国通过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提高,使入口产品在技术适应方面的费用大大提高,从而抑制入口商品的贸易积极性。因此,《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鼓励成员国之间对标准的互相承认和逐步推行国际统一标准。

  我国的现行的《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本身已等同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标准EN81,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也等同于EN115,其他的相关零配件也大部分等同于ISO的相关标准。这就是说,中国电梯制造业的技术标准方面已经在推行国际统一标准。虽然这些标准与某些国家的国内标准如日本的JIS标准不同,但这些国家在跨国销售中已适应了这些标准。对于GB/T 10058《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9《电梯试验方法》和GB 1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虽然是中国自行制定的标准,但只要制造与安装规范达标了,对于这三者也一般上都能够达标。所以,按照目前的电梯国标系列,通过技术法规标准的限制来形成技术性的贸易壁垒的可行性不大,反而会对中国的电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便利。另一方面,针对电梯产品的推销必须与劳务相结合的特点,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却可以有效控制进口电梯产品大量倾销,至少是可以分享销售的权益。韩国、日本、新加坡在入世后都通过加强对境外企业承包工程的管理,来防止境外企业对境内的工程市场的操控。这种管理主要是评审境外公司和执业人员的资质,这点是值得中国电梯管理业效法的。例如,境外企业必须在中国注册为中国公司法人,并按有关审核条件取得资质证书。这些条件可以包括必须与中国投资者按规定比例合作,必须聘用一定数量的中国籍的员工等,才可以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对于专业人员,如电梯工程师、安装维修技工,可规定其国籍和居留权以及语文能力等作为资质审核的前提,以确保本国人员的就业机会而防止境外企业垄断市场。目前技术监督局对于电梯公司和电梯操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的制度,一方面纯化了电梯从业人员的队伍,一方面也限制了境外企业和人员来争夺国内电梯市场。庆幸的是由于国外知名品牌的电梯企业多来自发达国家,他们劳动力的成本远高于国内,不可能冲击中国的电梯从业人员的市场。相反地,如果加强培训,则可为中国电梯业人才输出创造条件。

  6 加入WTO以后,中国电梯业的发展趋向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断言,加入WTO以后,中国电梯业遭受到外国进口品倾销浪潮的冲击波并不会势不可挡。只是随着关税的下调和许可证手续的简化,进口品的数量会稍为增加,但会主要集中在高层高速和特种用途的电梯,这并不能改变经过多年改革开放以后形成的以世界知名品牌的合资厂产品占据市场主要份额的局面。但是,随着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撤销和贸易架构的变化,中国电梯业的发展也会呈向新的趋向,大致可以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⑴入世带动了外资向中国的投资量增加,其中房地产是外资投资的重点之一。而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对房地产的需求也不断增长,电梯的需求量也会随入世造成的对经济的带动而增长。这种潜在的庞大市场必然吸引世界各大电梯厂商加大对中国市场(主要是针对中外合资企业)在资金和技术的投入,同时也带动了劳动力(主要是国内劳动力)投入量的增加。首届诺贝尔经济学奖金获得者丁伯根(Dinbergen)所总结出来的经济产出增长的数学表达式为:Y=AtKαLα-1 ,其中Y-产出量;K-资本投入量;L-劳动力投入量;At-随时间而变化的技术状况投入量;α-资金的产出弹性,它可以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回归分析求得。

  这就是说,产出量等于当时的技术状况投入量与资金投入量的α次幂与劳动力投入量的α-1幂的乘积。简化地看,假定α为某一确定值,技术水平、资金投入量和劳动力投入量都是产出量增长的直接因素。每一项的增长都引起产出量相应的增长。如果三者都增长将可能使产出量呈现几何级数的增长。这就意味着入世很可能会给中国的电梯业带来一个新的高增长期。

  ⑵这种高增长期必然同时激发竞争,加剧分化,汰弱留强。世界知名品牌的合资厂的产品的主流将更加汹涌澎湃,中小型电梯厂的生存空间将越来越小。但为主流产家制造配套零部件的电梯配件厂却可以随主流厂的产品的增长而衍生、 优化、发展、定型。电梯的从业人员也有逐步向各大主流品牌靠拢趋势。90年代开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的中小电梯厂、电梯公司也必然要面临分化重组,关停并转也许会是他们必须面对的选择。这就是说高增长期可能将同时给中国的电梯业带来一个重组磨合期。

  ⑶WTO将为成员国带来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随着世界知名品牌对其中外合资企业在资金和技术的投入的增加,以及中国生产成本低廉和技术型劳动力的丰富资源,使中国的电梯制造业在国际的竞争力大大提高。同类产品的生产成本,在中国制造将大大低于在这些知名品牌的所在国制造。因此不仅利用中国的零部件为其国际销售网配套,整机的出口,特别是利用中国为基地针对东南亚和第三世界国家出口,是这些知名品牌必然扩张趋向。另一方面,踏入90年代以来,由于中国电梯业的蓬勃发展的形势诱人,电梯企业和电梯从业人员迅速增加,行业生产能力过剩和劳动力过剩的问题也开始呈现,这种过剩将导致恶性竞争。而竞争的同时也要寻求出路,其出路之一就是输出。中国入世为电梯产品(整机和零部件),电梯技术、电梯人才和劳务的输出铺平道路。中国入世将使中国电梯业从80、90年代以引进(产品和技术)为主转变为开始向外输出(产品、技术、劳务)的转向期。

  ⑷世界电梯百余年的发展史,只提炼出了10余个有跨国营销能力的品牌。这些品牌基本都产生于先进的工业国。因为电梯产品是典型的机电一体化的产品,可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工业产品的平均水平和综合国力。这10余个国际品牌都分别以他们的合资企业为手段,以中国某一中心城市为基地,形成了对中国电梯市场的瓜分占据的局面。在回顾中国的电梯业发展史中,我们不能不思考的是:为什么在中国电梯市场中流行吃香的都是外来品牌?为什么一些很有规模很有希望的国内企业都先后选择了与国外品牌合资合作的道路?为什么中国电梯企业不能象家电行业一样在吸收引进国外知名品牌的先进技术和零部件以后,经过消化改进而形成自己的知名品牌。当然,名牌的形成决定于市场,从中国电梯多年的市场实践反映,中国消费者对外国知名品牌的追求意识远远高于外国。也就是说,中国的电梯市场需要知名品牌,有了名牌,才能有市场的份额。中国入世,其根本意义是把中国引入规范化的商品经济大环境。中国电梯市场在这规范的商品经济环境中并不能摆脱品牌效应的作用。市场需要知名品牌,也会造就新的知名品牌。有了名牌,才有称雄市场的资本,没有纯中国化的名牌,中国民族电梯业的弱势就不能扭转。电梯技术是综合的实用技术,在综  合国力和整体工业水平提高后,在国际贸易环境熟悉后,新的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中国电梯品牌已有了孕育的条件,我们期望世界知名品牌之外的纯中国化的知名品牌能尽快形成壮大,我们相信中国入世将给中国电梯业提供了一个知名品牌的优化提炼期。

  由于进口电梯产品并没有明显的价格优势;由于中国电梯市场已由世界知名电梯企业的合资产品为主导;由于电梯产品是相对上劳动密集型的机电产品;由于各大世界品牌在中国市场已形成相互竞争和约制的局面;我们可以说,入世对中国电梯业的冲击并不会太明显。总的来说,是机遇多于挑战,其机遇就是将带给中国电梯业一个新的高增长期,一个重组磨合期,一个出口转向期和一个品牌优化提炼期。当然,最终受益人是消费者-广大的电梯用户。高品质、低价格是电梯用户的收获;而高产出、低成本则是对中国电梯业的最有价值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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