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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电梯代替了楼梯,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客观上也导致了电梯故障和电梯事故的增加。据统计,大连市现有电梯数量已经达到了2万5千台,除去闲置的以外,每天都有大约2万多台电梯在运行。那么对于电梯的安全质监部门究竟是如何检验的?如果遇到电梯故障我们又该如何处理?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电梯安全管理”有秘籍。
电梯定期检验要每年进行一次,检验合格才能继续使用。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的要求,从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检验等环节进行管理和监察,实行市场准入即许可证制度,对电梯来说,电梯制造单位要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电梯制造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要取得省级质监局颁发的许可证。使用单位对电梯要在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日内到质监部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经检验合格的电梯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负全面责任,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电梯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要与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监督维保单位的电梯维保质量,签署维保记录,大连市质监局会同大连市工商局制定了全市统一的维护保养合同,质监局制定了全市统一的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在全国也是先例。电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都要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电梯定期检验要每年进行一次,检验合格的才能继续使用。
电梯每15日需要进行一次日常维修保养
电梯在有效的检验合格周期内,还是会出现电梯门夹人、电梯急降的情况,这是为什么?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人士提到“首先,从原则上讲,检验合格的电梯是安全的,因为电梯是本质安全性很高的机电类设备,设计安装了多道安全连锁保护装置,安全技术检验就是对电梯本质安全性的验证。安全技术检验是对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是否符合规范的查证性检验,是对电梯安全性能的验证,但是电梯是多个零部件组成的机电一体化设备,并且是运动的设备,就像汽车一样,需要定期保养才能时刻维持各个部件完好,使用中不出故障,所以电梯每15日一次的日常维修保养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不能走过场;必须进行预防性的维保,不能等到零部件损坏、电梯出现故障甚至事故以后才去维修、处理。另外,使用人员也要按照乘梯规则乘坐,管理单位要管理到位,那么经过检验合格的电梯是不会发生事故的。”
大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负责对电梯定期检验
电梯里有什么样的标志说明是经过安全检查的?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人士提到“国家对电梯有专门的检验机构,并且检验机构取得了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许可证,检验实行区域化管理,也就是大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负责大连全地区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等设备的监督检验。经过检验合格的电梯(每年一次)由检验单位发给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乘客可以查看轿厢内粘贴的检验合格标志的下次检验日期,如果超期,应找使用管理单位,比如物业公司,要求他约请检验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另外,乘客可以监督电梯是不是有维保单位进行定期维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