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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在对政协委员关于旧楼加装电梯提案的答复中大吐苦水:“每审批一项电梯加建工程,我局一手收感谢信,一手收投诉信甚至法院传票。”
旧楼加装电梯显然是市民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被媒体用烂了的一个数据是:广州有超过5万幢旧楼需要加装电梯,其中居住人口仅60岁以上的就有近100万人“坐楼监”。今年市“两会”上,包括明星委员韩志鹏等四位政协委员再次提出相关提案,催促政府尽快出台方案。
昨日,市政协网站公布了这四份提案的答复。市规划局称,截至2011年上半年,审批的旧住宅加建电梯工程已近900幢,“成功率近90%”。
不过,市规划局在答复里大吐苦水:“目前加建电梯遇到的最大困扰是正反双方业主之间存在的意见分歧或矛盾难以调和,每审批一项加建工程,我局通常一手收感谢信,一手收投诉信甚至法院传票,虽然解决了很多民生需求,但也同时面对很多协调信访工作。”
答复中称,市政府法制办于2008年底开始起草加装电梯的政策方案,但专家和公众对低层用户补偿问题争议较大,市政府决定暂不通过,“继续广泛听取意见修改完善”。2010年3月,市法制办再次就方案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人大法制委等法律部门的意见,“综合修改后将尽快报市政府审批”。
主要矛盾显然是“2/3业主同意即可加装电梯”。高层用户希望加建,却影响了低层用户的通风采光。到底是2/3还是100%的业主同意才能加装?低层用户如何补偿?“补偿问题缺乏相关的依据和操作办法,是矛盾的根源。”市规划局正委托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制定“补偿参考标准”。而邻里之间由谁来协调,更无定案。
针对委员们的建议,答复中基本是“两手一摊”的态度。比如政协委员王桂林建议,在符合条件的多层住宅顶层加建一层。而规划局回应称:这涉及对建筑四周公共空地的占用,建议国土部门“从政策上提供确认”。
韩志鹏、卢玉萍、廖僖芸等政协委员都提出,旧楼加装电梯,政府应提供补助。但市规划局回应称:“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及市财政局意见,加装电梯属于旧楼业主对自己私有财产的处分行为,其所需资金不属于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政府不能也不应给予补贴。旧住宅楼加装电梯所需的经费应由私有物权人自行解决办妥。”
至于委员们提出,由政府主导加装电梯,市规划局称,业主们应当是改造实施主体;政府直接干预没有法律或法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