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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天正式颁布《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这也是国内首部单独的电梯安全立法,该《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南京质监部门在会上透露,将建立全市性的电梯快速救援网络,实现应急救援网格化管理,发生电梯困人后30分钟内到场救援。
新颁布的《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明确,公共场所新安装的乘客电梯,使用单位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与日常维保单位联网;新安装的住宅电梯也应配置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联网。但为了保护公民隐私,监控只是采集运行参数,未规定一定要采集视频。
《条例》还规定,除不可抗力外,电梯日常维保单位接到电梯困人报告后,应当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并及时报告质监部门;接到其他故障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南京市质监局副局长王建强表示,质监部门将跟电梯维保单位合作,在全市设立60个应急救援站点,建立全市性的电梯快速救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