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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松滋市公安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批复要求,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人)就湖北省松滋市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SZCG2011-29
二、采购项目名称:松滋市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招标内容: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数量:2台
四、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货、安装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到货;工期为60天。交货及安装地点:松滋市内,采购方工地;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符合《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须具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资格声明、贸易代理商资格声明(制造商投标不需)。
4、投标单位须具备制造商的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许可证及电梯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6、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6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人于2011年9月 日~9月 日每天9: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在递送投标文件前以现金、转帐、汇款的方式交付陆仟元投标保证金(转账则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交付足额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开户银行:松滋市工行金松分理处
开户账号:1813028709200002477
收款单位:松滋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9 月27日9:30时(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松滋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开标时间;2011年 9月27 日9:30时(北京时间),在松滋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十一、采购单位:松滋市公安局
电话18908617808 联系人:屈松山
十二、招标机构: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传真): 0716-6218915 联系人:裴从德
201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