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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费到底该按啥标准收?
作者: 2011-07-22 08:23:57 浏览:144
信息来源: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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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山区春德街167号楼开始按面积收电梯费后,电梯管理单位与业主之间就按面积收还是按人数收,产生了很大分歧。类似电梯收费出现的困惑同样存在于其他小区或居民楼。昨日,记者就电梯费收费情况进行了了解,电梯费出现“两极分化”情况,层数在11层以上的居民楼和层数在11层以下的收费标准不同,让居民感到“有点乱”。

  监管部门:11层以下电梯收费标准已放开

  昨日,家住新生桥附近某小区的赵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所在的小区物业费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不包含电梯费。除居住在一楼的住户外,其他楼层的住户要另收取每月每平方米0.3元的电梯费,并将这笔费用合入物业费中,即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3元收取物业费。“2000年,大连市颁布的《关于规范高层住宅楼电梯收费的通知》里规定,本楼使用电梯的居民的电梯服务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元人民币。”到底该按面积收还是按人数收,赵先生有些困惑。

  记者为此咨询了大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2001年,该局颁布的《关于放开小高层、多层住宅电梯收费的通知》中规定,小高层、多层住宅电梯运行费收费标准放开,本楼居民电梯运行费收费标准由物业(电梯)管理单位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协商议定。其中小高层是指层数为8层至11层的住宅,赵先生所居住的居民楼层数为9层,符合《通知》中该条款的规定。因此,具体电梯运行费收费标准,应由物业管理单位与物业产权人双方协商议定。

  物业说法:电梯按面积收费在情理之中

  然而,上述两个文件中所指的电梯服务费都包含哪些费用,并没有明确指出,也没有进一步的解释文件。一些12层以上的老旧高层居民楼,电梯收费始终沿用2000年出台的收费标准,不少电梯的管理单位表示,收取的费用已很难支付高昂的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电梯维保成了棘手问题,导致不少老居民电梯破旧,时常出现问题。

  大众房屋经营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他们目前所管辖的类似春德街167号的老楼有25栋,涉及老旧电梯百余部,全部存在维保难的问题。“老旧电梯的耗电量、维保费用都远远高于运行初期。”负责人指出,这些楼没有物业管理,不收物业费。此前按照每人每月收取电梯费,但也很难按照每家每户人数足额收取,根本支付不了电梯的电费、维护费、年检费等支出。《物权法》第八章第九十八条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共有人按照其份额共同负担。因此,该公司提出按照房屋面积收取电梯费。

  市民建议:尽快出台收费细则

  “电梯收费规定这么复杂。”市民赵先生还是有些茫然。如今高层电梯也要按面积收费,有的居民表示反对,有的则认为提高收费标准是为了维护电梯正常运转,无可厚非。住在春德街167号楼的居民孙先生表示,他曾做过物业工作,按照原有收费标准的确满足不了电梯日常运行和养护费用的需要,提高电梯收费标准他没有异议。不过,对于按面积收费,他也觉得有些不妥,但也提不出更好的解决办法。他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出台这方面的细则,进一步做出约定。

  此外,孙先生对一些居民的不爱护电梯的做法表示了惋惜。“我亲眼看见有居民家装修,水泥、沙子就直接拖进电梯,也没有采取防护措施,沙粒顺着电梯缝就掉落下去。”孙先生说,这无疑增加了全楼人对电梯的支出。他认为,在收取电梯费的同时,加强居民爱护、保护电梯意识更为重要,这也是让电梯“长寿”的秘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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