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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电梯增到1.3万部 电梯无使用年限规定
作者: 李飞 马云云 2011-07-07 08:23:51 浏览:89
信息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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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梯倒转一下,竟造成多人死伤,电梯安全问题让人关注。不过令人意外的是,无论是商场的电梯还是居民小区的电梯,国家并没有规定使用年限标准,老旧电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目前省城共有90余家电梯维保公司,负责1.3万余部电梯的维修保养。济南市质监局有关人士介绍,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该人士表示,济南的13317部电梯中,自动扶梯(包括自动人行道)1539部,主要分布在火车站、飞机场、商场、超市等处。上世纪80年代末,济南市有几百部电梯,近几年来济南的电梯数量成倍增长,去年一年就新增1000多部。

  “垂直电梯一般都有明确的最大承载量,超过承载量,电梯会自动报警。”该负责人表示,自动扶梯一般设计的运送能力为每小时9000人,运行速度为每秒0.5米。

  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电梯使用报废年限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强制性标准。

  “业内有的说10年、15年甚至20年,官方并没有明确规定电梯(国际电梯网)的使用年限。”山东百斯特电梯有限公司的工程师崔先生也说。

  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马培忠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投入使用的电梯,已使用十多年,大部分部件已经到了或者超过了正常使用寿命,另一方面,这些电梯有很多已经不符合现在完善的安全要求,“到了应该改造和更新的阶段”。

  “电梯与我们的安全息息相关,怎么会没有使用年限呢?时间长了它不会老化吗?”市民韩女士不解地表示,汽车还需要报废限制,同样的道理,一些老旧电梯是否可以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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