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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 2011-07-05 10:58:41 浏览:681
信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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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7月4日上午9:30 在上海市嘉定区新勤路289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6月23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德法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的议案

  鉴于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因受场地条件限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虽然可以通过厂房改扩建,基本满足当前项目产能的提升需要,但未来产能的继续扩充却难以实现,公司目前正积极寻找更为合适的项目实施地点,以满足产能扩充的持续性需要。

  为此,同意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并在未来不超过4个月内选择更为合适的项目实施地点,继续实施该项目;如届时未能找到更为合适的项目实施地点,则项目将仍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由此,项目建设期预计将延迟约8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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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7月25日上午9:30 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1-03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在

  原建设地点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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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7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的议案》,现就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90.5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09.4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93号《验资报告》确认。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1

  电梯专用系列变频器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5,788

  2

  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8,80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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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3,954

  合计

  18,54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置换金额

  电梯专用系列变频器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3,912,752.40

  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230,300.00

  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9,021,236.46

  合计:

  13,164,2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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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已经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1677号《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39.45,-0.45,-1.13%)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亦已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扣除上述已置换资金后,公司计划继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17231.57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的基本情况

  拟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8,806万元,经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确认的已使用募集资金为23.03万元,原实施地点在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新勤路289号厂区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考虑到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建成投运后未来业务规模的继续扩充可能,拟暂缓该项目在原建设地点实施,并在未来不超过4个月内选择更为合适的项目实施地点,继续实施该项目;如届时未能找到更为合适的项目实施地点,则项目将仍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由此,项目建设期预计将延迟约8个月。

  四、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原因、风险及对策

  1、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原因:

  (1)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原实施地点在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新勤路289号厂区内,该地块占地仅8383.6平方米,虽然可以通过厂房改扩建基本满足当前项目产能的提升,但受场地条件限制,未来产能的继续扩充则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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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近年来,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市化快速推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口老龄化等因素的推动下,公司的下游市场——电梯行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随着国家未来两年,每年新建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展开,公司下游市场将继续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从而带动公司电梯控制系统和电梯变频器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为此,公司不断地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包括电梯控制成套系统在内的各项产品销量,目前电梯控制成套系统的设计产能已经得到充分利用,原项目预计扩充的产能也可能将在建成后很快就被完全消化,而如果未来产能的继续扩充受到场地局限无法实现的话,则公司的市场扩张能力和行业优势将面临挑战。电梯控制成套系统当前设计产能的利用情况如下表:

  时间

  2011年1-5月

  2010年1-5月

  同比增长

  销量(套)

  6963

  5200

  33.90%

  时间

  2010年全年

  2009年全年

  2008年全年

  销量(套)

  16786

  13323

  11572

  年度销量与设计产能的比率

  139.88%

  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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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43%

  因此,出于对电梯控制成套系统产品市场潜力的充分考虑,拟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选择更为合适的项目建设地点继续实施该项目,以求为公司未来长远发展规划的实现提供充分的资源保障。

  (2)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中,原来虽然为从事电梯召唤箱、操纵箱业务的上海新时达电梯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部件公司)也预留了一定的生产经营场地,但在公司电梯控制系统和电梯变频器业务高速增长的带动下,配套的电梯召唤箱、操纵箱业务量也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未来产能的继续扩充也将逐步受到场地的制约。因此,出于对电梯召唤箱、操纵箱产品未来业务规模可扩展性的充分考虑,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选择更为合适的项目建设地点继续实施该项目也是必要的。

  (3)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中,因受场地布局的限制,难以继续考虑从事电线电缆业务的上海新时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线缆公司)场所租赁经营问题。而在公司电梯控制系统和电梯变频器业务高速增长的带动下,加之线缆公司自身也不断开拓新的市场空间,使线缆业务量实现了快速增长,目前产能的继续扩充和新产品的发展已开始受到租赁场地狭小的制约。因此,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选择更为合适的项目建设地点,对于解决线缆公司长期依靠外部租赁厂房开展业务的状况,为其未来业务规模的扩展和延伸提供经营场地保证也是极为迫切的需要。

  2、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风险及对策:

  本次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项目,从根本上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及使用方向,亦不会对该项目的最终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虽然项目建设期预计将延迟约8个月,但公司将及时通过提高生产效率、短期内适当增加作业人员等手段对现有产能作进一步的挖潜,使之仍能满足原产能扩充计划,以确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扩张,也不会影响项目产能达标计划的最终实施。

  同时,如在未来4个月内,公司未能找到更为合适的项目实施地点,则届时项目将仍在原建设地点实施。

  在未来的项目实施中,无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与否,公司都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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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的议案》,同意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并在未来不超过4个月内选择更为合适的项目实施地点,继续实施该项目;如届时未能找到更为合适的项目实施地点,则项目将仍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由此,项目建设期预计将延迟约8个月。董事会提请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的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张明玉先生、程礼源先生、上官晓文女士审议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的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考虑到了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建成投运后未来业务规模的可扩展性,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进一步开拓,有利于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意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相关事项。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事项>发表监事会意见的议案》,同意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相关事宜。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p##e#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的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发展方向,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考虑到了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建成投运后未来业务规模的可扩展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有利于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相关事宜。

  4、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事项。

  保荐机构经审慎核查后认为:新时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是公司按照发展战略并结合长期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决定,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延期后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最终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新时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事项无异议。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的相关事宜将在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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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1年7月25日(星期一)上午9:30召开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纪德法。

  3、会议时间:2011年7月25日(星期一)上午9:30-11:00。

  4、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6、出席人员:

  (1)于2011年7月1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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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含职工监事)、董事会秘书。

  7、列席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公司保荐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2011年7月5日公告,相关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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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1年7月22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11年7月22日16: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邮编:200050。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86-21-52383305。

  3、会议联系人:周小姐。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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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5日

  附件: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25日召开的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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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权

  1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的议案》

  注: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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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发日期: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1-03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7月4日中午12:00 在上海市嘉定区新勤路289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6月23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胜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事项>发表监事会意见的议案

  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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