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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电梯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2011-05-06 17:17:07 浏览: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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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松江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应谈人前来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江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电梯设备竞争性谈判
2、谈判编号:SJJCTP2011007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液压客用电梯(1250KG) 1部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二、合格的应谈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可按规定在投标书递交前完成登记手续,并在应谈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且为该品牌电梯生产商或唯一代理商;
4、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安装许可证;
5、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本项目仅接受中小企业谈判,并在应谈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三、其他说明
1、全部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谈判的应谈人,其注册资本、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应谈不会因此被拒绝或被作为无效标。
2、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项目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已登记进入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库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无法从中小企业采购的,大企业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3、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已登记进入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库的中小企业,免收应谈保证金。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1、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应谈人于2011年5月6日至2011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下述地点报名和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时请携带第二条合格应谈人与之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谈判截止时间
1、谈判截止时间:2011年5月2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谈文件恕不接受。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 227室
邮编:201600
电话:(021)67743660
传真:(021)67743661
联系人:胡斌 蔡伟


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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