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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0]387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受洛阳市建设委员会的委托,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人行过街天桥自动扶梯和垂直电梯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并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0]412号。
二、采购项目:人行过街天桥自动扶梯和垂直电梯项目。共一个标段:自动扶梯(室外型)8台、垂直升降电梯(医用)2台(二层二站式)。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大陆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唯一代理商。投标人是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具备电梯安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投标人是唯一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证明,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100元/份,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0-12-06起至2010-12-13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0-12-14下午 15:0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齐先生、王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传真)
七、户 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734010201090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