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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装电梯新政出台后首个试点小区开碰头会
作者: 2010-11-10 08:15:45 浏览:206
信息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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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装电梯这工程真能重新启动了?”媒体持续关注、连续报道近两年的“老旧楼房加装电梯”一事终于有了政策支持,市住建委等四部门已联合印发了《关于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老旧楼房加装电梯终于有了政策支持。意见下发后,本市首个试点小区慧忠北里的相关各方代表上周五开了第一次碰头会,重新启动了已停滞近1年的“电梯工程”。

  加装电梯有政策了

  加装电梯的首个试点位于朝阳区的慧忠北里小区114号楼1单元和115号楼3单元,共24户居民,其中22户是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的离退休或在职职工,一户是离职员工,另一户是刚买的二手房。总公司房改办的张经理告诉记者,由于一半以上的家庭有老年人,其中3人坐轮椅,已经无法自行下楼。因此,总公司决定出资90万元、再由住户筹集10万元,共同承担加装电梯的费用。去年11月中旬,在邀请市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来现场召开办公会并征得各方同意后,“加装电梯”工程开始动工了,在单元门前挖开大坑,打地基和做电梯井。可是施工进行了没几天,就有居民反对,并以工程没有报批为由投诉到了相关部门。施工只好停止,一停就是一年。为了不影响居民通行,施工人员只好将挖开的大坑回填。

  业主提出增加补充条款

  据了解,反对加装电梯的主要是一层和二层住户,对此,赞成方承诺,将为一层住户申请增设阳光房,在此条件下,只有两户一层住户和一户二层住户不同意。前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只有一户一层住户家里有人,是位老人,他反对装电梯,因为会挡光。但据张经理说,该业主是从中航技公司员工那里买的二手房,他是承诺“同意加装电梯”后才成交的。居民还告诉记者,另两户反对者中一户根本不在这里住,另一户常去子女家住。

  一位居民代表建议,《指导意见》能否增加补充条款,比如,明确需要征得多少业主同意,对噪音、采光和通风等作出衡量标准及补偿标准等。还应委派政府相关部门来协调解决,协调不成还可以由法院来仲裁。

  反对方理由1:《指导意见》称应征得受直接影响业主同意

  支持方答辩:多数人利益不能被剥夺

  上周末,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生产厂家的代表看过《指导意见》后,都提出了共同的疑问,《指导意见》没讲清楚要征得多少业主的同意。记者看到《指导意见》第三条是:“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用地权属单位同意后,由本楼业主根据《物权法》规定共同决定。同时,应征得因增设电梯后受到采光、通风和噪音直接影响的本单元业主的同意。”张经理也很困惑,按《物权法》规定,只要2/3业主同意即可,但又要征得受此影响的业主的同意,那就是“一票否决”?“如果最终只有一户不同意,那整个楼还是不能装电梯?”支持加装电梯的业主们告诉记者,原本他们21户业主还有渺茫的希望与那3户不同意装电梯的业主协商补偿,可是现在少数人可以“一票否决”了,加装电梯就更难了。

  反对方理由2:加装电梯有噪音

  支持方答辩:实验证明电梯声音低于空调

  去年12月10日,业主代表、电梯设计方、监理方和施工方曾一同到电梯生产厂家检测电梯的噪音分贝,记者曾前往采访。检测结果显示,电梯噪音低于一部家用空调室内机的噪音。

  反对方理由3:加装电梯影响采光和通风

  支持方答辩:同意补偿但应有衡量和补偿标准

  支持加装电梯的业主们承认,加装外挂电梯会影响采光,所以去年动工前就承诺过补偿,但补偿多少最终没达成统一。一位业主提出,政府能否增加补充条款,对采光和通风作出明确的衡量标准和补偿标准,比如,何种情况属于影响采光和通风,相应地应补偿多少,增强《指导意见》的可行性。

  反对方理由4:侵占小区公共面积

  支持方答辩:电梯占地不比停车位大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这两栋楼其他单元的业主,大多数人表示增设电梯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活。但也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外挂电梯会侵占小区公共面积。

  “我们的电梯占地面积不比一个停车位大,而且固定在楼门前,占不了多大地儿吧。”一位老人近乎哀求。老人们呼吁加装电梯已经很多年,现在终于有了政策支持,他们相信愿望不会再次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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