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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上调房企土地增值税税率
作者: 2010-09-15 09:29:34 浏览:86
信息来源: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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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石家庄楼市成交量下滑,房价却依然上涨,房地产市场陷于胶着状态。正当各界迷茫楼市将向何处发展之时,河北相关部门再出楼市调控重拳。近日,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布了《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和《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根据公告,石家庄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出现上调,相关人士认为,此举或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政策发布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上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于房地产开发土地增值税征收的相关规定,省地税就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作出了调整。

  自2010年10月1日起,“除保障性住房外,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统一调整为2%。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统一调整为5%。”

  石市住宅类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翻番

  据了解,以前河北省规定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0.3%~3%,各地市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再自行决定本地的执行税率。

  石市地税局相关人士介绍,石市对于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是按照住房类型不同来确定的。执行办法为,除别墅外的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1%,写字楼等商业用地和别墅的预征率为2%。此次调整后,石市普通住宅类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将比原来翻一倍。

  石市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以前是按照住房类型不同来确定的,除别墅外的普通住宅核定征收率为1.5%,商业用地核定征收率为2.5%,现在统一调整为5%。

  背后追因 抑制房价再出重拳

  那么为何税务部门此时要调整土地增值税呢?据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调核定税率的目的就是为了合理调节房地产开发收益,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伴随着核定征收率同步上调为5%,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面临更高的土地增值税。

  按照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设立账簿或者账簿不健全、成本费用等难以确定的,或者申报额明显偏低等情况的,税务部门将按照核定税率进行征收。

  因此相关人士认为,土地增值税的调高,将提高房产企业的硬性成本,缩减利润,政府通过税收控制房产企业的意向。

  石家庄银泰会计师事务所产经分析师李程龙也认为,上述税收新政,将直接考验房产企业的资金情况,促使开发商加快回笼资金,避免房产开发商捂盘惜售的情况出现。

  楼市影响 业界担心成本推高房价

  省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产界人士表示,如果税收成本上涨,利润空间下降,势必迫使他们将增加的成本转嫁于房价之中。

  石家庄银泰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贺红梅表示,土地增值税率上调有可能间接推高房价已几乎成为开发商的共识,“土地增值税上调增加的成本,有可能推涨房价。”不过她还认为,“此次土地增值税上调1个百分点,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影响有限。”

  石市地税局工作人员则认为,“本次调整目的是加紧房地产市场调控,收紧开发商现金流。加快开发商对闲置项目的开发,增加市场供应,对房价产生的影响应该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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