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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单位应在每部电梯内公布求救电话、维保电话;应根据维保及救援需要建立维保服务点,保证市区内10分钟、市区外30分钟到达电梯故障现场……记者昨日获悉,自5月下旬起至12月31日,石市质监局将在全市开展电梯维保使用专项整治,以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保市场秩序。
维保单位要24小时服务
此次整治行动将对电梯维保单位逐一进行检查整顿,对不再符合发证条件和业绩较差的单位,取消资格,强令退出维保市场。
电梯维保单位要向维保电梯所在地县(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电梯使用单位做出24小时安全服务承诺。严格按《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项目、内容、时间进行电梯维保,确保质量;积极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在每部电梯轿厢内公布求救电话、维保电话、维保单位、维保人员,求救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有专人接听并及时处理有关情况;保证在电梯发生事故或困人等故障时,市区内10分钟、市区外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
医用电梯安排专职司机
按照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应该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由于历史原因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电梯,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后,经电梯定期检验机构检验确认后,监察机构可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每部电梯应该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电梯使用单位按照技术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对于在用电梯10部及以上的,必须配备专人负责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对于电梯少于10部的至少安排一名兼职人员负责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医用电梯和观光电梯等必须安排专职司机进行操作,并做到持证上岗;
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对维保单位的维保工作应进行确认签字。
同时,鼓励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做好电梯安全使用的宣传工作,将电梯安全使用的宣传材料发放到每家每户。